根據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23年全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288號)要求,為進一步做好2023年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結合我縣實際,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有關政策及規(guī)定
全縣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按照《關于印發(fā)湖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和定期注冊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及實施細則的通知》(湘教發(fā)〔2015〕39號)和《關于印發(fā)〈常德市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度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常教通〔2016〕132號)執(zhí)行。
中小學定期注冊范圍內的教師,身份轉換為港澳臺居民后,如果仍屬于注冊范圍,則繼續(xù)執(zhí)行定期注冊相關政策。
二、組織領導
為保障全縣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有序進行,縣教育局成立全縣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懷素娟縣教育局黨組書記、局長
副組長:楊業(yè)新縣教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成員:縣教育局人事教育股、社管辦、督導室、監(jiān)察室主要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縣教育局人事教育股主要負責人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全縣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
各學校應成立相應領導小組,制定相應工作方案。
三、注冊對象
1.首次注冊期滿人員。
2.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核準舉辦的公辦普通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尚未注冊的在編在崗教師。
3.在各級教研部門、少年宮、電化教育等教育機構中,專門從事教育教學相關工作的在編在崗人員。
4.受聘于經教育行政部門核準舉辦的民辦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yè)學校和幼兒園且聘期為一年以上的在崗教師。
5.以前注冊結論為暫緩注冊,現符合常教通〔2016〕132號文件消除暫緩注冊的條件,已達到首次注冊合格條件的人員,可再次申請注冊。
四、注冊條件
(一)滿足下列條件的,申請首次注冊人員首次注冊結論為合格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和常德市關于加強中小學教職工師德師風建設的相關規(guī)定,師德表現考核合格;
2.具有與任教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
3.前一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前五年內教師培訓學分不低于240分;入職時間不足五年的教師按每年不低于48分累計;
5.身心健康,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二)滿足下列條件的,首次注冊期滿人員定期注冊結論為合格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和常德市關于加強中小學教職工師德師風建設的相關規(guī)定,師德表現考核合格;
2.具有與任教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
3.注冊五年有效期內每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4.注冊五年有效期內教師培訓學分不低于360分;
5.身心健康,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定期注冊結論為不合格
1.違反《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和常德市關于加強中小學教職工師德師風建設的相關規(guī)定,影響惡劣,師德表現考核不合格;
2.首次注冊期滿人員注冊五年有效期內連續(xù)兩年以上(含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依法被撤銷或喪失教師資格。
。ㄋ模⿻壕徸匀藛T在暫緩注冊的有關情形消除后,可以重新申請定期注冊。消除暫緩注冊的有關情形,應符合以下條件
1.暫緩注冊期內年度考核合格;
2.補齊未完成的規(guī)定培訓學分,并完成暫緩注冊期內應完成的培訓學分;
3.暫緩注冊期內未發(fā)生中止教育教學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個學期以上的情形,經所在學校或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進修、培訓、學術交流、病休、產假等情形除外。
。ㄎ澹⿲ι暾埵状巫匀藛T幾種特殊情形的注冊辦法
1.對“一人多證”的,即對持有兩種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且在崗任教的,由申請人自行選取與現任教崗位相應的一種教師資格證書進行注冊;
2.對“高段低聘”的,即持有高學段教師資格證書在低學段任教的,視為具有與任教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可對所持有的教師資格證書進行注冊;
3.對“低段高聘”的,即持有低學段教師資格證書在高學段任教的教師,在2015年定期注冊工作啟動后,各地各校不得再“低段高聘”;
4.對“科證不一”的,即現任教學科與所持教師資格證書上任教學科不一致的,可對所持有的教師資格證書進行注冊;
5.對“一證多科”的,即只持有一種教師資格證書、但同時兼任多個學科的,按所持有的教師資格證書進行注冊,并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
6.對“中職高中通用”的,即持高中教師資格證書在中等職業(yè)學校任教,或持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證書在高中可對所持有的教師資格證書進行注冊。
五、注冊程序
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市教育局的統(tǒng)一安排,我縣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在每年下半年進行,12月26日前結束,實行統(tǒng)一的注冊程序和工作時間。初次聘用為教師的,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應在當年申請首次注冊;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時間在當年定期注冊工作啟動時間之后的,應在下一年度申請首次注冊。經首次注冊后,每5年應申請定期注冊。教師應當在注冊有效期滿前60日內,申請辦理下教師資格定期注冊。
。ㄒ唬﹤人網上申請,并提交材料
10月19日—10月31日,教師本人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通過“網上辦事”欄目下的“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入口,點擊“在線辦理”進入網上申報系統(tǒng),遵循網上申報流程(填寫相關信息),完成注冊申請,下載打印《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完成后向所在學校提供以下材料:
1.《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附件1)一式二份(系統(tǒng)下載打。
2.《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如教師資格證書非學校所在地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頒發(fā),且在2008年以前認定的,在“中國教師資格網”上無法查詢驗證的,則應同時提供申請人人事檔案中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復印件。
3.所在學校出具的《湖南省中小學教師師德表現考核表》(附件2)。
4.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培訓學分(教師進修學校打印并簽字蓋章)和年度考核證明(所在學校法人簽字蓋章)(附件3)。
5.教育教學能力證明(附件4)。
6.中小學或主管部門聘用合同復印件。
公辦學校教師首次注冊只需提供上述材料1—5項,民辦學校教師首次注冊需提供1—6項;定期注冊時需提供材料1—6項,且年度考核證明為五年;初次聘用為教師的,年度考核證明可用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代替。
被撤銷或喪失教師資格者,注冊有效期自動終止。
。ǘ┥暾埲怂趯W校集體辦理,并報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
11月1日—11月7日,申請人按有關材料要求向所在學校提交申請材料,所在學校對有關材料進行審核(所有復印件材料均需有關職能部門或所在學校審核,并簽字蓋章、確認屬實),并將申請材料按要求和順序整理裝袋,各校將申請材料集中報縣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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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11月17日,縣教育局負責對全縣中小學校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并對提出注冊結論的建議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同時,各校應當及時將注冊結論建議和除合格以外的教師定期注冊異常情況統(tǒng)計表(附件5)報縣教育局。
(四)復核
11月27日—12月4日,市教育局負責對縣級教育行政部門上報的注冊結論建議、除合格以外的教師定期注冊異常情況統(tǒng)計表進行復核,提出復核意見,并報省教育廳。
。ㄎ澹┙K審
12月5日—12月15日,省教育廳對市教育局的復核意見進行終審,在教師資格管理系統(tǒng)中填報注冊結論信息,將注冊結論反饋至負責初審的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
。┳赞k結
12月16日—12月26日,依據省教育廳的終審結論,負責初審的教育行政部門在申請人的《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上加蓋注冊結論章和公章,申請表一份存入申請人人事檔案,一份編號后歸檔保存。同時,打印相應注冊結論的“注冊貼”,粘貼在申請人教師資格證備注頁上并加蓋教育局公章,然后將教師資格證書按學校統(tǒng)一返還給申請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關于全縣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涉及廣大教師的切身利益。各單位要嚴格落實《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的要求,摸清注冊情況底數,力爭做到應注盡注,定期注冊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冊的人員,一律不得從事教育教學工作。
。ǘ┘毣ぷ饕。各單位要認真制定注冊工作實施方案,進一步細化工作標準,明確工作進度和要求,妥善處理好注冊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切實維護教師利益與校園穩(wěn)定。
(三)嚴格程序規(guī)范。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統(tǒng)一步驟、程序和紀律規(guī)定,認真抓好申請、考核、材料受理、注冊等各環(huán)節(jié)工作,嚴格把握政策,嚴肅組織紀律,確保及時高效完成任務,對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等行為,一經發(fā)現,將依法依規(guī)依紀對當事人或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定期注冊工作不收取教師任何費用。
2.湖南省中小學教師師德表現考核表
3.常德市首批注冊教師培訓學分和年度考核證明
4.常德市教師教育教學能力證明
5.教師定期注冊異常情況統(tǒng)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