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西蘭家人團聚移民申請條件介紹
一、如何為家人申請新西蘭普通類團聚移民
目前,新西蘭普通類父母團聚移民主要關注兩點:
1. 擔保人的收入;
2. 對于父母的其他子女居住地要求(也就是擔保人的兄弟姐們)。
二、新西蘭普通類父母團聚移民擔保人收入標準
1. 擔保人年收入33675新西蘭元以上;
2. 無論是聯(lián)合擔保(與您的伴侶一起)還是個人擔保,只需要達到上述年收入即可;
3. 擔保人收入來源可以來自雇主支付、有保證的自雇收入、周期性有保證的投資收入;
不過,如果有申請過新西蘭政府福利,則不符合資格作為新西蘭普通類父母團聚移民的擔保人。
三、新西蘭普通類父母團聚移民對于其他子女居住地的要求
新西蘭普通類父母團聚移民要求“申請人所有的子女都合法且有永久權生活在原居地以外”這個要求。這意味著,如果申請人有超過一個成年子女,且目前一個成年生活在新西蘭并且已經(jīng)獲得了永久居留權或新西蘭公民身份,而另外的成年子女依然生活在原居地,那么生活在新西蘭的子女則不能滿足為父母申請普通類移民的條件。但是如果另外的子女也持有其他國家的居留權(無論是否是新西蘭),那么擔保人可以為父母擔保辦理新西蘭普通類的團聚移民。
申請人需要準備能證明所有成年子女都可以合法生活在原居地之外國家的材料,例如護照上的綠卡復印件、或是已經(jīng)入其他國籍的入籍證明、亦或是其他國家的公民證等。
一、新西蘭優(yōu)先類父母團聚移民申請條件
新西蘭優(yōu)先類父母團聚移民主要關注以下三點(滿足其一即可):
1. 擔保人的收入(也就是子女的收入);
2. 能夠確保的最低收入金(終生都需要);
3. 首次置業(yè)資金(Settlement Fund)。
二、新西蘭優(yōu)先類父母團聚移民擔保人收入標準
1. 擔保人或伴侶年薪6.5萬紐幣以上;
2. 或擔保人和伴侶的合計收入超過9萬紐幣以上;
3. 擔保人收入來源可以來自雇主支付、有保證的自雇收入、周期性有保證的投資收入。
三、新西蘭優(yōu)先類父母團聚移民的父母自身能確保的最低收入
最低收入需要父母以自身的收入作為擔保,與擔保人的收入無關;這個收入金需要有終生擔保的能力,新西蘭移民局承認以下的幾種:
1. 國內(nèi)稅務局出具的收入證明(例如養(yǎng)老金);
2. 單位開具的工資條;
3. 如果目前父母還處于工作狀態(tài),那么提供帶有收入證明的勞動合同也是可以的;
4. 銀行或其他被承認的金融機構出具的證明。
需要能夠確保的年度最低收入數(shù)額為:
1. 父母單方確保每年最少27319新西蘭元;
2. 如果父母雙方一同申請,則需要40084新西蘭元。
四、新西蘭優(yōu)先類父母團聚移民的置業(yè)資金要求
要滿足最低收入要求,新西蘭優(yōu)先類父母團聚移民的申請人必須攜帶至少50萬紐幣的資金或是資產(chǎn),并且能夠證明這些資金和資產(chǎn)的所有權。另外,這些資金或資產(chǎn)必須是合法賺取的,并擁有完全的合法支配權。
從新西蘭移民局原則批準申請開始,移民局給申請人共計十二個月的時間將所需要的五十萬紐幣通過合法的渠道轉(zhuǎn)移到新西蘭;在特殊情況下向新西蘭移民局申請后可以再延長六個月時間。如果不能在移民局的指定時間內(nèi)將置業(yè)資金轉(zhuǎn)移到新西蘭境,那么父母的優(yōu)先類申請將失效,只能重新排隊。
2.新西蘭團聚移民如何申請
一類(優(yōu)先類)父母團聚移民要求符合以下任一條件:
主申請人“長期保證收入”為最低紐幣27319每年,連帶配偶一起申請為紐幣40084每年(主申請人指的是擔保人的父親或是母親)。
申請人(父母)攜帶50萬紐幣的置業(yè)資金到新西蘭(必須是合法收入合法轉(zhuǎn)賬,必須在移民批準時起1年內(nèi)轉(zhuǎn)入新西蘭)。
擔保人(子女)有每年至少紐幣65000的收入,或者連同擔保人的配偶一共每年至少有紐幣90000的收入。
對一類父母團聚移民取消了以前“在新西蘭的子女一定要大于等于海外的子女”的規(guī)定。
二類(普通類)父母團聚移民要求符合:
新西蘭團聚移民擔保人(子女)至少有紐幣33675的年收入,并且申請人(父母)沒有其他成年子女和申請人是同一國家的居民。
子女擔保資格
任何在子女擔保父母的情況下,該子女必須是“成年子女”。如果移民局認為該擔保人是“未成年子女”,那么該子女沒有擔保父母的資格。擔保的子女必須已經(jīng)獲得新西蘭永久居留權3年以后才有資格擔保父母。
成年子女定義
為了符合擔保條件,成年子女指的是至少18歲或者以上的,但是在18歲-24歲之間的,移民局必須審核該子女是否被考慮為“未成年子女”,如果是未成年子女,那該子女就沒有擔保資格。
未成年子女定義
年齡在21-24歲之間,沒有自己的子女,單身,財務上依賴父母,無論是否與父母同住;或者年齡18-20歲,沒有自己的子女,單身;或者年齡在17歲或者以下,沒有自己的子女,單身,財務上依賴父母,無論是否與父母同住。
“長期有保證最低收入”指的是在該申請人獲得移民身份后,該收入還是能持續(xù)不斷永久地支付給這個申請人。
父母團聚申請資格:
1、較多的子女居住在新西蘭(請參考附注),或所有子女(含親生、非婚生及婚姻關系存續(xù)中所有之繼子、繼女),均定居于海外,且其一為新西蘭公民或合法之居民;
2、擔保人(主申請人十七歲以上且有工作能力之子女)持有新西蘭護照或有效之居民往返 簽證;
3、擔保人于遞交申請前過去3年內(nèi),每年于新西蘭居住的時間超過半年以上。
新西蘭父母團聚移民所需材料:
申請表格(NZIS 1000);
近期護照照片2張;
申請費;
護照復印件;
3個月內(nèi)體檢與胸部X光表(NZIS 1007);
6個月內(nèi)有效之無刑事犯罪記錄證明;
申請人的出生證明原件以及戶口本原件;
移民新西蘭擔保表(NZIS 1024);
1份包括申請人所有直系親屬的親屬關系公證書(直系親屬包括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和子女);
如果申請人離異或喪偶,須提供現(xiàn)在婚姻狀況的公證書;
新西蘭團聚移民申請人的子女現(xiàn)在國藉或永久居民的證明以及他們現(xiàn)在居住在那個國家的證明。
注意:所有申請材料須是原件或是經(jīng)確認的復印件,所有非英語材料須有英文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