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023年西藏山南市遴選公務員綜合能力測試法律知識點 篇一
證據(jù)保全的措施:
對不同種類的證據(jù),可采取不同的保全措施,一般來講,對證人證言,可以錄音或制作詢問筆錄;對于物證,可以進行勘驗或封存原物;對書證、視聽資料、電子數(shù)據(jù),盡量提取原件,提取原件有困難的,可采取復制的方法;對需要及時鑒定的有關事項,要及時地進行鑒定。證據(jù)保存措施的采用,以服務于保存證據(jù)的證明力為目的,在該目的下,采取保存的措施可以靈活多樣,甚至可以對一種證據(jù),采取兩種或兩種以上的保存措施。
有關證據(jù)被采取保全措施后,其法律后果為,就該證據(jù)能予以證明的爭議法律關系中的相關事實,可以免除有關當事人提供證據(jù)的責任。
2.2023年西藏山南市遴選公務員綜合能力測試法律知識點 篇二
行政許可的實施程序:
行政許可的實施程序可以分為普通程序制度和特別程序制度兩個部分。
1.普通程序制度,包括申請與受理、審查與決定、期限、聽證、變更與延續(xù)。其中有以下幾類規(guī)則尤其應當?shù)玫街匾暎阂幌仁巧暾埲藢ζ渖暾埐牧蠈嵸|內容的真實性負責;第二是行政機關在審查申請的過程中,應當聽取申請人、利害關系人的意見,申請人、利害關系人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第三是行政機關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許可的書面決定的,應當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第四是通過舉行聽證進行審查決定的,行政機關應當根據(jù)聽證筆錄,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2.特別程序制度,包括國務院實施行政許可,特別許可,賦予公民特定資格和賦予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特定資格、資質,對重要設備、設施、產品和物品進行的檢驗、檢測和檢疫,確定企業(yè)或者其他組織主體資格,有數(shù)量限制的行政許可。行政許可法有關上述制度的特別規(guī)定具有優(yōu)先適用的效力。沒有作出特別規(guī)定的,才適用普通程序的規(guī)定。
3.2023年西藏山南市遴選公務員綜合能力測試法律知識點 篇三
勞動法調整的社會關系:
勞動法的主要調整對象是勞動關系,但并非所有社會勞動關系均由勞動法調整,勞動法調整的勞動關系是狹義的,即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在實現(xiàn)勞動過程中發(fā)生的社會關系。其特征是:
(1)勞動關系的當事人是特定的,一方是勞動者,另一方是用人單位。
(2)勞動關系的內容是在實現(xiàn)勞動過程中發(fā)生的社會關系。勞動關系具有人身關系、財產關系的屬性。
(3)勞動關系具有平等關系、隸屬關系的屬性。
(4)勞動法還調整與勞動關系密切聯(lián)系的其他社會關系。包括:管理勞動力方面的社會關系;社會保險方面的社會關系;工會組織與用人單位之間發(fā)生的關系;處理勞動爭議方面的關系;監(jiān)督勞動法執(zhí)行方面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