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 #2023年廣東韶關普通高考考生應知應會清單#】©無憂考網從韶關市教育局了解到,2023年廣東韶關普通高考考生應知應會清單已公布,詳細內容如下:
1、6月份普通高考包括哪些考試科目?
廣東省普通高考實行“3+1+2”考試模式,包括3門全國統(tǒng)一高考考試科目:語文、數(shù)學、外語;3門廣東省高中學業(yè)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物理、歷史二選一,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四選二。
2、高考各科目考試具體如何安排?
考試安排在6月7日—9日舉行。具體如下:
語文科目考試時長為150分鐘,數(shù)學、外語科目考試時長均為120分鐘;廣東省高中學業(yè)水平選擇性考試物理、歷史、化學、地理、思想政治、生物學,每科考試時長為75分鐘;6月9日上午化學與地理兩門科目之間、下午思想政治與生物學兩門科目之間間隔75分鐘。
3、6月份普通高考各科目卷面分值是多少?
高考文化總成績卷面滿分值為750分,由考生相關考試科目的成績組成。其中,語文、數(shù)學、外語,每科目滿分150分;物理、歷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每科目滿分100分。物理、歷史科目按考生卷面分計入高考文化總成績,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按考生等級賦分計入高考文化總成績。
4、考生如何打印高考準考證?
考前一周起,考生可自行上網查詢、下載和打印準考證,或者根據學校統(tǒng)一安排進行打印。請密切關注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官微發(fā)布的相關公告。
5、考生進入考點、考場應注意哪些事項?
。1)今年高考首次使用智能安檢門對考生入場進行檢查,請考生不要攜帶與考試無關的物品,所有與考試無關物品存放在指定存放點,一律不得帶入考試封閉區(qū)?忌鷦毡匕凑湛键c和學校要求提前到達考點,預留足夠的安檢時間,遲到考生應按程序進行安檢,由此延誤考試由考生自負責任。
(2)各考點提前組織考生分散有序入場,保持間隔。所有考生要求核查準考證、身份證,并通過人臉識別進行身份核驗。
。3)考生必須自覺服從監(jiān)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自覺接受身份驗證檢查和監(jiān)考員使用安檢門、金屬探測儀進行安全檢查,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jiān)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點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4)考生在進入考點前需按不同科目認真核查考點(學校)和考場(課室)是否正確,避免走錯考點或考場。一般情況下,考生6月9日的考場與6月7-8日的考場不同,6月9日上午的考場與下午的考場不同。進入考場后,須按指定的位置入座。未在規(guī)定的座位參加考試將按考試違紀處理。
6、考生參加考試時需攜帶哪些證件?
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現(xiàn)役軍人身份證件),按規(guī)定時間和準考證上各科目的考場、座位號參加考試。
7、身份證遺失,該如何處理?
考生可提前到派出所辦理臨時身份證或者開具帶有考生照片的身份證明材料。開考前臨時發(fā)現(xiàn)遺失的,可聯(lián)系班主任或者考點相關老師處理。
8、考生入場違禁物品自查該注意哪些?
考生入場考試前,應當先自行檢查是否攜帶具有無線通信功能的設備(如手機、無線耳機、智能手表、運動手環(huán)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考試相關資料(含有字跡的紙張、上一場次考試資料等),檢查準考證是否有準考證內容以外字跡。如果有,應當在開考前取出,按規(guī)定存放。在考試過程中被發(fā)現(xiàn),將按考試作弊處理。考生帶入考場的文具袋和水杯應為透明的,可看到里面所裝物品。
9、遲到考生是否可以進入考點參加當次科目考試?
開考15分鐘后(非英語科的外語科目考試開考前15分鐘),禁止遲到考生進入考點、考場參加當次科目考試。
10、考生如何驗證身份進入考場?
考生在每科開考前30分鐘憑準考證、身份證(現(xiàn)役軍人身份證件),通過人臉識別考生身份驗證后,進入考場,對號入座。
11、考生領到答題卡、條形碼和試卷后應注意哪些事項?
考生領到試卷、答題卡、條形碼后,須認真檢查試卷、答題卡頁數(shù),若有多張答題卡應認真核對答題卡頁面是否正確;核對條形碼上的姓名、考生號、科目是否與準考證上的內容相一致,如有缺頁、空白頁、漏印及條形碼與考生本人的姓名、考生號不一致,應舉手說明更換。
12、考生如何正確粘貼條形碼?
考生必須在單頁碼答題卡右上角的“條形碼粘貼處”欄內正確粘貼條形碼?忌迟N條形碼時,需將條形碼橫貼在答題卡“條形碼粘貼處”欄框內,注意不能超出框外,避免影響答題卡的掃描。當一份試卷有多張答題卡時,每一張答題卡上都要粘貼條形碼。
13、考試開始和結束時,該注意什么?
開考信號發(fā)出后方可開始答題;考試終了信號發(fā)出后,考點統(tǒng)一宣布考試結束,考生應立即停止作答?忌陂_考信號發(fā)出前答題的或在考試終了信號發(fā)出后繼續(xù)作答的,按考試違規(guī)論處,取消該科考試成績。
14、考生須用2B鉛筆填涂的信息點包括哪些?
考生須用2B鉛筆填涂以下欄目:①試卷類型(根據所發(fā)試卷選A或B,普通高考各科都分A、B卷);②選擇題答題區(qū)的答案選項信息點;③選做題的題組號(題組名)或題號信息點?忌e填或漏填試卷類型和選做題信息點的,其選擇題(客觀題)和選做題答案無效?忌鷦毡赝ㄟ^正規(guī)渠道購買正牌的2B鉛筆,使用假2B鉛筆和非2B標準鉛筆可能影響答題卡掃描。
15、考生在作答時應注意哪些事項?
考生須在答題卡規(guī)定的區(qū)域答題。選擇題用2B鉛筆在選擇題答題區(qū)作答,非選擇題用黑色字跡鋼筆或簽字筆作答。作答選做題時,必須用2B鉛筆填涂相應選做題題號信息點。漏涂、錯涂、多涂,答案無效。不準用規(guī)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準在答卷、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否則答題卡無效。考生不準隨意修改答題卡上的題號,考生必須在指定的題號里作答。凡不在指定答題題號框內作答、超出答題區(qū)域作答或擅自更改題號作答,其答案一律無效。如果解答中有畫表或輔助線,先用鉛筆進行畫線、繪圖,再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描黑確認。
16、考生如何正確填涂選做題信息點?
考生作答選做題時,必須看清題號,同時,必須將自己選擇的題組號(題組名)或題號旁邊的信息點“”用2B鉛筆涂滿涂黑。漏涂、錯涂、全涂選做題信息點,選做題答案無效,所造成的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17、考生可否提前交卷離開考場?
語文、數(shù)學、外語每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起方可交卷出場,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xù)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高中學業(yè)水平選擇考科目(物理、歷史、化學、生物學、思想政治、地理)禁止考生提前交卷。
18、考試結束后,考生可否將試卷、草稿紙等帶出考場?
嚴禁將答題卡、試卷、草稿紙等帶出考場,否則按考試違規(guī)處理,取消該科考試成績。
19、考試違規(guī)行為包括哪些?
考生有以下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違紀,取消該科考試成績:
。1)攜帶規(guī)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規(guī)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的;
(3)考試開始信號發(fā)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fā)出后繼續(xù)答題的;
。4)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5)在考場或者教育考試機構禁止的范圍內,喧嘩、吸煙或者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的;
。6)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7)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下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的;
。8)用規(guī)定以外的筆或者紙答題或者在試卷規(guī)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標記信息的;
(9)其他違反考場規(guī)則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為。考生有以下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作弊,取消高考報名各科考試成績:
。1)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的;
。2)抄襲或者協(xié)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的;
。3)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或者脅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
。4)攜帶具有發(fā)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
(6)故意銷毀試卷、答卷或者考試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的;
。8)傳、接物品或者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的;
。9)其他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考試成績的行為。
。10)通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他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加分資格和考試成績的;
(11)評卷過程中被認定為答案雷同的;
(12)考場紀律混亂、考試秩序失控,出現(xiàn)大面積考試作弊現(xiàn)象的;
(13)考試工作人員協(xié)助實施作弊行為,事后查實的;
(14)其他應認定為作弊的行為?忌幸韵虑樾沃坏,可以視情節(jié)輕重,同時給予?1至3年的處理;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可以同時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
。1)組織團伙作弊的;
。2)向考場外發(fā)送、傳遞試題信息的;
。3)使用相關設備接收信息實施作弊的;
。4)偽造、變造身份證、準考證及其他證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生參加考試的。
20、考生應了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條款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條款:
第二百八十四條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百八十四之一在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guī)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guī)定處罰。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guī)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原文標題:2023年普通高考考生應知應會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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