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該如何申請美國綠卡?
1、從學生身份到獲得綠卡
對于大多數(shù)赴美留學的人員,為了獲得綠卡,一般的做法是在美求學結(jié)束后,先尋求一份工作,以雇主出面將F-1學生身份轉(zhuǎn)為H-1B受雇身份,再經(jīng)過雇主向勞工部申請勞工證。待勞工證批準后,再以第二類職業(yè)優(yōu)先移民向 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請。移民申請批準后,再申請綠卡。
以其某一專業(yè)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績表明,他申請移民美國符合美國的經(jīng)濟、社會、環(huán)境、文化、衛(wèi)生保健方面的利益。個別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可以通過"國家利益豁免"的方式,不必向勞工部申請勞工證。
部分持F-1學生簽證的人士,無論他現(xiàn)在是在作助教工作或是作博士后研究,可以以此方式申請移民。
2、J 類簽證的申請綠卡
凡持J-1簽證的赴美訪問學者,在美國完成了預定的學習研究計劃后,必須回到自己的國家居住及工作兩年后,才可以在美國申請永久居 留身份,這在一定程序上限制了該類人士取得永久居留權(quán)的途徑。 但該類人士可以通過以下三種方式申請移民:
(1)"特別杰出的人士"可以通過第一優(yōu)先類人士,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請;
(2)具有特殊才能或高學歷的人士,可以通過"國家利益豁免"的途徑,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請;
(3)向移民局申請免除返國居住兩年的限制。
當然,也可以回國住滿兩年以后,再以移民身份進入美國。
3、L 類簽證申請綠卡
在美持有L-1簽證人士,可按職業(yè)移民中的第一優(yōu)先類,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請,不需要向勞工部申請勞工卡,移民手續(xù)和程序簡單,所需時間也要快得多。
L-1簽證是屬于外國公司在美國所設分公司或其他類型公司的經(jīng)理人員或行政主管,一般只要這家美國分公司連續(xù)經(jīng)營一年以上就可為公司里的L-1簽證人員,包括為外國母公司的經(jīng)理人員申請綠卡。母子公司的關(guān)系不需要預先存在一段時間,如一家美國公司已營業(yè)了一 年,現(xiàn)在被一家中國公司全部收購或部分收購(部分收購需達到"有效控制"),這家被收購的美國公司可立即為中國這家公司的經(jīng)理人申辦綠卡,申請人是否具有L-1身份或以L-1身份在美國的時間并不重要。
美國子公司經(jīng)營額的多少會對申請人的移民申請有一些影響,經(jīng)營額如超過50或100萬美元,獲準的機率就高。最重要的因素是向移民局證明外國母公司或美國分公司都處于正常經(jīng)營的狀態(tài),美國分公司還必須證明在美國長期經(jīng)營的財務能力,包括營業(yè)額、利潤、納稅、員 工人數(shù)等。
具備了以上條件的L-1簽證人士,均可以直接向移民局申請永久居留權(quán),通常,移民局會在二、三個月批準其申請。
4、特殊能力人士申請綠卡
對那些具有特殊能力人士和某些有高學歷的人士,無論持有何種非移民簽證,大都能通過"國家利益豁免"的方式,直接申請移民。只要具有碩士以上的學歷,并有一些科研成果作證,直接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請。
這些人如通過專業(yè)移民律師,援引"國家利益和推薦信",論文是特殊能力的硬指標,推薦信的寫作技巧也是成功的關(guān)鍵環(huán)節(jié),特別是在研究中取得了具體成功,但還未來得及發(fā)表成果的人,需依靠推薦信的作用。對于某些在校的高學位學生來說,也可利用這一程序,提前申請綠卡。
取得綠卡,成為美國的永久居民,就自動成為一位美國納稅居民,得向美國政府申報全部收入。必須在每年4月15日前遞交美國 的"1040稅收申報表",不執(zhí)行美國的稅法被視為犯罪行為。若被證實觸犯了稅務法律,綠卡就會被吊銷。
2.美國最新綠卡移民政策
美國移民綠卡最新規(guī)定
2016年9月30日,美國EB-5區(qū)域中心法案延期大限將至,9月27日國會投票未能將法案順利延期,9月29日根據(jù)國會最新投票結(jié)果,EB-5區(qū)域中心法案確定同臨時預算案一起延到12月9日。
2015年,美國EB5投資移民區(qū)域中心法案經(jīng)歷三次延期,先是在9.30大限延期至12月11日;后由于國會兩黨就《2016財年預算案》仍存在分歧,原計劃于12月11日表決的議案暫定推遲5天,至12月16日午夜公布;經(jīng)過國會各黨政治博弈和妥協(xié),最終在奧巴馬總統(tǒng)簽署了延期法案后,確認移民法案延期至2016年9月30日。目前EB-5區(qū)域中心法案確定同臨時預算案一起延到12月9日。如果延期,EB-5投資移民政策維持不變,只需要投資人投資50萬美金就可以全家申請美國綠卡,無語言無學歷無經(jīng)商經(jīng)驗要求,具體申請條件如下:
申請條件:
1、主申請人年滿18周歲;
2、申請人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
3、投資50萬美金至美國移民局批準項目中;
4、投資資金擁有合法來源。
美國綠卡
美國綠卡的英文名字是greencard,但那不是他的正式名稱,他的官方名稱是永久居民卡,英文名字是UnitedStatesPermanentResidentCard,擁有美國綠卡等于擁有和美國國民一樣的待遇,不過沒有選舉權(quán)和被選舉權(quán),F(xiàn)由美國公民與移民服務局(USCIS)發(fā)行。
擁有美國綠卡后,只要離開美國不超過一年,綠卡本身可以當作有效的入境移民簽證,不需去美國大使館或領(lǐng)事館另外申請簽證。進出美國,來去自如。
若離開美國超過一年,必須于離境前先申請回美證(reentrypermit,I-327),作為入境的有效移民簽證,回美證有效期最多兩年。超過一段時間未入境美國的持卡人,在入境時很可能會被判決失去永久居留權(quán),因為移民法要求綠卡持有人離開美國,必須是暫時性的離境。
美國綠卡持有者的合法永久居留權(quán)是由官方授予的移民福利,其中包括有條件地在美國居留與獲取工作的許可。持有者必須保持他的永久居民身份,如果該身份所需的某個條件不再滿足時,持有者將可能失掉該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