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選# #2023年寧夏區(qū)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報考條件#】©無憂考網從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獲悉,《2023年寧夏區(qū)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現已公布!從公告中獲悉,報名時間:2月1日-9日,2023年寧夏區(qū)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報考條件如下:
1.選調范圍:
全區(qū)各級國有企業(y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中從事公務的在編在崗人員。
中央駐寧單位中符合上述范圍和有關規(guī)定的人員也可報考。
2.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當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公務員調任規(guī)定要求的資格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報考正處級領導職務的,應為:①現任自治區(qū)屬國有企業(yè)中層正職滿1年以上、二級公司領導班子正職滿1年以上或任中層副職滿2年以上、二級公司領導班子副職滿2年以上的人員(含相當職務層次人員);②現任地級市黨委、自治區(qū)各廳(局、委、辦)黨組(黨委)管理的國有企業(yè)領導班子正職滿1年以上或任副職滿2年以上的人員(含相當職務層次人員);③現任全區(qū)各級事業(yè)單位正處級領導職務滿1年以上或任副處級領導職務滿2年以上的人員。
。2)報考副處級領導職務、四級調研員職級的,應為:①現任自治區(qū)屬國有企業(yè)中層副職滿1年以上、二級公司領導班子副職滿1年以上或任內設部門主管級(相當于正科級)滿3年以上的人員(含權屬企業(yè)相當職務層次人員);②現任地級市黨委、自治區(qū)各廳(局、委、辦)黨組(黨委)管理的國有企業(yè)領導班子副職滿1年以上或任中層正職滿3年以上的人員(含相當職務層次人員);③現任全區(qū)各級事業(yè)單位副處級領導職務滿1年以上或任正科級領導職務滿3年以上的人員;④在上述國有企業(yè)和自治區(qū)直屬及部門所屬事業(yè)單位、地級市直屬事業(yè)單位中聘任為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已聘任為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人員。
。3)具有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新提拔擔任領導職務的應在現職崗位任職滿1年以上(截止時間為2023年6月30日);
。4)除公開選調職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外,報考正處級領導職務的應在45周歲以下(1977年2月1日以后出生),報考副處級領導職務、四級調研員職級職位的應在40周歲以下(1982年2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符合選調職位專業(yè)要求;
。6)具備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guī)規(guī)定的晉升至公開選調職務職級累計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7)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8)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9)符合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0)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對現任職務層次不明確的,由所在單位或上級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相關證明材料,明確對應職務層次。在中央駐寧國有企事業(yè)單位工作的人員,比照自治區(qū)或地級市國有企事業(yè)單位現任相當職務層次人員確定。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7)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8)尚在任職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截止時間為2023年6月30日);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遴選或選調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報考行政機關中行政處罰決定審核、行政復議、行政裁決、法律顧問等職位的,應當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
本次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所涉及的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3年6月30日;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如政治面貌、資格證書等)截止時間均為2023年2月1日;現任職務職級以報名前的任職為準。
原文標題:寧夏回族自治區(qū)2023年區(qū)直機關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s://www.nxpta.com/gwyks/202301/t20230129_49517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