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 #2023年浙江寧波中考報名時間及條件:2023年2月20日至2月24日#】®無憂考網從寧波市教育局發(fā)布的“關于做好2023年寧波市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了解到,2023年浙江寧波中考報名時間為2023年2月20日至2月24日,詳細內容如下:
1.報名時間和報名辦法
2023年浙江寧波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報名工作由寧波市教育考試院具體負責。應屆初三學生基本信息由“浙江省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tǒng)”直接對接至“寧波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統(tǒng)”。報名時間為2023年2月20日至2月24日。
寧波大市內應屆、歷屆初中畢(結)業(yè)生向初中學籍所在學校報名,由其學籍學校統(tǒng)一完成網上報名回戶籍地考生向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報名,由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進行資格審核。
2.報名對象及報名條件
1.具有本省戶籍和本市初中學籍的初中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本市歷屆(200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下同) 初中畢(結)業(yè)生。
2.具有在甬臺胞,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永久居民身份,和本市初中學籍的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本市歷屆初中畢(結)業(yè)生。
3.具有其他戶籍和本市初中學籍的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本市歷屆初中畢(結)業(yè)生。符合此類的學生報考普通高中,須同時具有本市初中連續(xù)完整的3年學習經歷和學籍;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在寧波有合法穩(wěn)定住所(含租賃)與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需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在寧波開設企業(yè)、從事個體經營活動);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一方近3年內有1年及以上社會保險證明。
4.具有本市戶籍和其他地市初中學籍的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其他地市歷屆初中畢(結)業(yè)生(以下簡稱回戶籍地考生)。
5.具有高中段學校學籍學生不能參加中考報名。
3.報名要求
1.全市所有初中畢業(yè)生都應當參加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回寧波大市外戶籍地升學的考生可申請借考,考試成績作為初中畢業(yè)成績。各地教育行政部門須聯合相關部門,依托學籍系統(tǒng)等大數據信息,嚴格排查,防止在籍學生缺考、漏考。各初中學校要精準掌握在籍應屆畢業(yè)生未在當地報名中考的原因、去向等情況,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匯總,交市教育考試院備案。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初中學校要對考生報名資格及證明材料進行核查驗證,對于使用虛假或失效的材料獲得報名資格的學生,一經查實即取消其報名資格。
2.大市內回戶籍地考生科學實驗操作測試、英語聽力口語自動化考試、體育考試可在原就讀學校參加,由原就讀學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出具成績證明,考試成績各地相互承認。大市外回戶籍地考生須回到中考報名地參加科學實驗操作測試、英語聽力口語自動化考試、體育考試,不參加考試視作自動放棄。
3.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報名是高中段招生考試工作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各地各校務必切實加強報名工作組織領導,宣傳報名政策和具體辦法,嚴格按規(guī)定組織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報名各項工作。要落實報名點學校的考生資格審核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強報名資格審核,對相應證件、相關材料和戶籍學籍等信息進行嚴格核查,確保程序規(guī)范、信息準確。
4.報名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