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縣(市)區(qū)教育局,福州教育研究院,省、市屬學校:
為深入貫徹省委、省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根據(jù)《福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實施福州市高素質(zhì)教育人才促進工程的意見》(榕政綜〔2015〕76號)的要求,為做好“十三五”與“十四五”教育人才培養(yǎng)認定銜接工作,經(jīng)研究決定開展2021年福州市中小學、幼兒園骨干教師和學科帶頭人認定工作,F(xiàn)將具體工作通知如下:
一、認定對象
福州市中小學、幼兒園(含省屬學校)、特殊教育學校、教師進修學校、福州教育研究院在編在崗教師。
省中小學教學名 師、省學科帶頭人、實驗教師不作為市級骨干教師和學科帶頭人認定對象。
二、認定辦法
。ㄒ唬┥陥笕藛T不能同時申報認定市級學科帶頭人和骨干教師。
。ǘ┇@得福建省教育廳、省總工會舉辦的福建省第五屆中小學教師教學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的教師,在申報認定市級骨干教師時,予以直接認定,只需提交獲獎證書復印件和《福州市名優(yōu)骨干教師申報人員花名冊》。
。ㄈ┩ㄟ^材料評審、業(yè)務考核的方式,對符合認定條件且業(yè)務考核合格的申報人員,經(jīng)公示后予以確認。材料評審包括師德表現(xiàn)、教學工作、教科研工作、示范輻射作用等方面。業(yè)務考核具體安排將在福州市教育局網(wǎng)站另行通知。
三、推薦程序
各有關學校(單位)應按照自下而上、逐級推薦、好中選優(yōu)的原則開展推薦工作。
1.學校(單位)應將本通知向教師公開并組織教師申報。
2.申報人員如實填寫有關表格,并提供相應的材料,填寫內(nèi)容應與所提供的材料相一致。
3.各縣(市)區(qū)教育局,省、市屬學校(單位)應嚴格按照文件的條件要求(附件1、2)認真審核申報材料,其中“基本條件”不作時間要求,其他申報材料有效日期截止至2021年8月31日。不符合條件的人員不予推薦,對申報人員較低的單位將予以通報。
4.申報人員的《福州市名優(yōu)骨干教師認定考核表》應在學校(單位)內(nèi)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申報材料加蓋公章報所在教育主管部門。
四、工作要求
。ㄒ唬└骺h(市)區(qū)教育局,省、市屬學校(單位)要認真做好教師報送申報材料的指導和審核工作。申報人員應按“福州市名優(yōu)骨干教師申報材料目錄清單”要求提供有效、完整的申報材料,將申報材料嚴格按目錄清單順序整理成冊并按要求裝袋。因材料問題影響認定結(jié)果的,由申報人員和所在單位負責。
。ǘ⿲ι陥蟛牧吓撟骷俚娜藛T,經(jīng)查實一律取消當年申報資格或撤銷已取得的名優(yōu)骨干教師稱號,自查實之日起3年內(nèi)不得申報,同時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ㄈ└骺h(市)區(qū)教育局于4月6日至8日,省、市屬學校(單位)于4月11日至13日,將申報材料報送到至福州教育研究院1號樓402室(地址:福州市鼓樓區(qū)光祿坊103號,聯(lián)系人:劉翔,聯(lián)系電話:87527293),《福州市名優(yōu)骨干教師申報人員花名冊》應加蓋單位公章,花名冊電子版拷貝U盤與申報材料一同上報,逾期未提交申報材料的將不予受理。
附件:點擊查看
1.福州市骨干教師認定條件
2.福州市學科帶頭人認定條件
3.福州市名優(yōu)骨干教師申報人員花名冊
4.福州市名優(yōu)骨干教師認定考核表
5.福州市名優(yōu)骨干教師申報材料目錄清單
6.申報人員誠信、師德書
7.名優(yōu)骨干教師教學工作量要求
8.承擔教學工作量證明
9.學生課堂滿意率證明
10.福州市鄉(xiāng)村教師證明
福州市教育局辦公室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