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域名爭議解決中心裁決書
裁決編號 貿仲域裁字第(2006)0018
案件編號 CND-2006000005
域名數量 1
域名名稱 worldsnooker.com.cn
案件經辦人 崔新民
裁決提交人 王文英
本案專家 1.王文英
裁決日期 2006-4-14
公布日期 2006-4-17
一、雙方當事人信息
投訴人:北京雷霆萬鈞網絡科技有限責任公司(www.tom.com)
地 址:北京市東城區(qū)東長安街1號東方廣場寫字樓西三座八層
被投訴人:杭州三六五網絡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紹興路400號8層
二、域名及注冊商信息
爭議域名:worldsnooker.com.cn
注冊機構:廈門易名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三、案件程序
域名爭議解決中心于2006年1月26日收到投訴人向域名爭議解決中心提交的投訴書。域名爭議解決中心于2006年2月5日以電子郵件向投訴人傳送投訴書接收確認,確認收到投訴人的投訴書,告知域名爭議解決中心將根據解決辦法、程序規(guī)則和補充規(guī)則的規(guī)定對投訴書予以形式審查。同日,域名爭議解決中心向域名注冊機構廈門易名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發(fā)出請求協(xié)助函,請求提供爭議域名的有關注冊信息。域名爭議解決中心于2006年2月27日收到域名注冊機構關于域名“worldsnooker.com.cn”的注冊信息確認函,確認其提供了注冊服務;被投訴人為爭議域名注冊人;爭議域名現(xiàn)狀態(tài)為有效。
2006年2月28日,域名爭議解決中心按照域名注冊機構提供的郵箱地址以電子郵件向被投訴人傳送投訴書傳遞通知,轉去投訴人的投訴書。
2006年3月3日,域名爭議解決中心以電子郵件向投訴人傳送投訴書確認及送達通知,確認投訴書已經審查合格并送達被投訴人,本案程序于2006年3月3日正式開始。同日,域名爭議解決中心以郵政快遞及電子郵件向被投訴人發(fā)送/傳送程序開始通知,同時轉送業(yè)經審查合格的投訴書及所有附件材料,要求被投訴人于 2006年3月23日前提交答辯。域名爭議解決中心亦于同日以電子郵件將程序開始通知傳送給中國互聯(lián)網絡信息中心及爭議域名注冊機構。
2006年3月17日被投訴人致函域名爭議解決中心要求延長答辯期限。同日,域名爭議解決中心復函被投訴人,決定將其提交答辯的期限延長至2006年3月28日。
2006年3月28日,域名爭議解決中心收到被投訴人提交的答辯書。2006年3月29日,域名爭議解決中心向投訴人傳送答辯轉遞通知,轉去被投訴人的答辯書。
投訴人和被投訴人均選擇一人專家組審理本案。根據程序規(guī)則和補充規(guī)則的規(guī)定,本案應由域名爭議解決中心指定一名專家,成立獨任專家組進行審理。2006年3 月31日,域名爭議解決中心以電子郵件向域名爭議解決中心擬指定的專家候選人王文英女士傳送列為候選專家通知,請其確認是否接受指定作為本案專家審理案件,以及能否在當事人之間保持獨立公正。王文英女士于同日回復確認,同意接受指定,并保證案件審理的獨立性和公正性。
2006年3月31日,域名爭議解決中心以電子郵件向雙方當事人及上述擬定專家傳送專家指定通知,確定指定王文英女士為本案獨任專家,成立專家組,審理本案。同日,域名爭議解決中心將案件移交專家組。
根據程序規(guī)則的規(guī)定,專家組應于成立之日(2006年3月31日)起14日內即2006年4月14日前(含14 日)作出裁決。
四、基本事實
。ㄒ唬┩对V人
本案投訴人為北京雷霆萬鈞網絡科技有限責任公司(www.tom.com),其地址位于北京市東城區(qū)東長安街1號東方廣場寫字樓西三座八層。
(二)被投訴人
本案被投訴人為杭州三六五網絡有限公司,其地址為浙江省杭州市紹興路400號8層。
被投訴人于2005年9月12日在注冊服務機構廈門易名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注冊了本案爭議域名worldsnooker.com.cn.
五、當事人主張
。ㄒ唬┩对V人
“World Snooker”系世界斯諾克協(xié)會的商標,該標識已在英國等國家進行了注冊。此外,世界斯諾克協(xié)會還注冊了Worldsnooker.com、 Worldsnooker.net 、Worldsnooker.co.uk、WPBSA.co.uk、WPBSA.com、Worldsnooker.org等域名。該協(xié)會在上世紀90年代起即在中國開始推廣該項目,“world snooker”早已為國人所熟悉。
在2004年8月27日,由sohu網站初次注冊該域名作為世界斯諾克中文官方網站。2005年3月,經世界斯諾克協(xié)會授權指定,投訴人取代sohu網站承辦世界斯諾克中文官方網站,自此該域名被解析給投訴人 TOM網合法使用, TOM網于3月份建立世界斯諾克中文官方站,并一直在更新該網站(http://www.worldsnooker.com.cn)。
在2005年8月底至9月初這段時間,在sohu網與TOM網協(xié)商轉讓域名的過程中,被投訴人于2005年9月12日搶注該域名。
該網站已經報道了“2005斯諾克中國賽”、“2005年北愛爾蘭公開賽”等許多賽事,影響范圍廣大,但現(xiàn)在不得不將原網站內容鏡象到另一地址:http: //sports.tom.com/snooker/ .被投訴人的搶注行為直接損害了世界斯諾克中文官方站的聲譽,破壞了原有網站的正常業(yè)務活動。
投訴人TOM網在跟被投訴人取得聯(lián)系后,被投訴人向投訴人TOM網開價5000美圓(折合4萬元人民幣),方可轉讓該網站域名,完全是以出售獲得不正當利益為目的。(TOM網可提供相關電話錄音為證)
根據解決辦法第九條的規(guī)定,被投訴人對該域名的注冊具有惡意。
綜上所述,爭議域名與世界斯諾克協(xié)會知名商標“world snooker”并由投訴人一直使用的世界斯諾克中文官方站完全相同,被投訴人以出售該域名以獲取不正當利益為目的搶注 worldsnooker.com.cn域名的行為,已經嚴重侵犯了世界斯諾克協(xié)會及投訴人合法的權益。因此,投訴人請求域名爭議解決中心依據解決辦法和程序規(guī)則等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審理和裁決,將worldsnooker.com.cn中國域名裁決給投訴人或直接判還給世界斯諾克協(xié)會。
。ǘ┍煌对V人
投訴人對爭議域名的主體部分不享有合法在先民事權益。本案域名爭議中的在先民事權益,主要指在中國的注冊商標。投訴人聲稱世界斯諾克協(xié)會(英國)擁有在英國注冊的 “worldsnooker”商標,但并未提供商標注冊的證據,更未提供在中國注冊worldsnooker商標的證據;即使世界斯諾克協(xié)會(英國) 擁有“worldsnooker”商標,這種在其他國家注冊的商標,其權益不能自然延伸到中國境內,即使能延伸到中國境內,那也和投訴人沒有關系,因為投訴人被授權使用商標,并不代表投訴人擁有了商標權益。因此,投訴人對worldsnooker.com.cn域名的主體不擁有任何在先民事權益。
投訴人在附件中提供的“世界斯諾克協(xié)會出具的授權文件和相關證明”沒有按解決辦法第六條規(guī)定翻譯為中文,因此,為無效證據,也不能采納。
據此,投訴人對爭議域名的主體部分不享有合法的在先民事權益,請專家組據此駁回投訴。
被投訴人是合法注冊和使用爭議域名來開展業(yè)務,對域名的注冊和使用具有合法權益。根據《中國互聯(lián)網絡域名管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我國域名注冊服務遵循“先申請先注冊”原則。域名持有者未按規(guī)定繳納相關費用的,原域名服務機構應當注銷已注冊的域名。域名注銷后,任何人都可以合法注冊。
被投訴人對域名的注冊或者使用沒有惡意。被投訴人單位里有很多員工愛好斯諾克運動,爭議域名在投訴人投訴之前已經被初步建成一個非營利性網站。
被投訴人沒有解決辦法第九條所列舉的注冊或使用域名具有惡意的情形。投訴人認為被投訴人向投訴人開高價出售爭議域名,但沒有得到證據支持。盡管投訴書文檔之附件目錄說明中有“被投訴人索要高額費用的證據”,但經與域名爭議中心的電子郵件確認,投訴書中并沒有附有這項證據。事實上,被投訴人并沒有高價轉讓爭議域名的事實,也沒有其他惡意情形。
六、專家組意見
專家組依據解決辦法、程序規(guī)則及補充規(guī)則對本域名爭議進行審理裁決。
根據解決辦法第八條的規(guī)定,符合下列條件的投訴,應該得到專家組的支持:
。ㄒ唬┍煌对V的域名與投訴人享有民事權益的名稱或者標志相同,具有足以導致混淆的近似性;
。ǘ┍煌对V的域名持有人對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不享有合法權益;
。ㄈ┍煌对V的域名持有人對域名的注冊或者使用具有惡意。
投訴人應當證明以上各項條件同時具備。
解決辦法第九條規(guī)定,被投訴的域名持有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行為構成惡意注冊或者使用域名:
。ㄒ唬┳曰蛘呤茏層蛎菫榱顺鍪、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該域名,以獲取不正當利益;
(二)多次將他人享有合法權益的名稱或者標志注冊為自己的域名,以阻止他人以域名的形式在互聯(lián)網上使用其享有合法權益的名稱或者標志;
。ㄈ┳曰蛘呤茏層蛎菫榱藫p害投訴人的聲譽,破壞投訴人正常的業(yè)務活動,或者混淆與投訴人之間的區(qū)別,誤導公眾;
。ㄋ模┢渌麗阂獾那樾。
根據本案當事人提交的投訴書/答辯書及其所附證據材料,本案專家組意見如下:
。ㄒ唬╆P于完全相同或混淆性相似
專家組認為:根據解決辦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投訴人對其主張權利的名稱或者標志享有合法的民事權益,是其投訴能夠得到支持的一個基本前提。解決辦法第七條規(guī)定,投訴人和被投訴人應當對各自的主張承擔舉證責任。投訴人負有對爭議域名或其識別部分是否享有民事權益的舉證義務。專家組經與域名爭議解決中心秘書處核實,投訴人只提交了一份證據,文字為英文,其內容為World Snooker 授權 TOM-online Beijing, China注冊World Snooker在中國的、網址為www.worldsnooker.com.cn的官方網站。專家組認為本案投訴人所提供的證據不能證明其對爭議域名享有中國法律保護的權利的事實。根據投訴人提交的投訴書及其所附證據材料,專家組不能認定投訴人在中國享有涉及本案相應名稱或標志的合法的民事權益。
投訴人稱:“World Snooker”系世界斯諾克協(xié)會的商標,該標識已在英國等國家進行了注冊。此外,世界斯諾克協(xié)會還注冊了Worldsnooker.com、 Worldsnooker.net 、Worldsnooker.co.uk、WPBSA.co.uk、WPBSA.com、Worldsnooker.org等域名。對于投訴人的上述主張,專家組認為:首先,申請人沒有提供充分證據證明世界斯諾克協(xié)會對“World Snooker”享有受中國法律保護的在先民事權益,比如商標權或其他權益;其次,即使投訴人在本案中所主張權利的名稱或標志應屬于世界斯諾克協(xié)會,也理應由世界斯諾克協(xié)會出面主張權利,投訴人不是本案適格的投訴人;如果投訴人代世界斯諾克協(xié)會提起投訴,應獲得世界斯諾克協(xié)會的特別授權。
投訴人稱:在2004年8月27日,由sohu網站初次注冊爭議域名作為世界斯諾克中文官方網站。2005年3月,經世界斯諾克協(xié)會授權指定,投訴人取代 sohu網站承辦世界斯諾克中文官方網站,自此爭議域名被解析給投訴人合法使用。2005年8月底至9月初這段時間,在sohu網與投訴人協(xié)商轉讓域名的過程中,被投訴人于2005年9月12日搶注該域名。對此,專家組認為,中國現(xiàn)行法律并沒有關于保護“域名權”的規(guī)定,域名登記注冊程序只是對網絡地址標識的管理規(guī)范,根據中國現(xiàn)行法律并不因域名的登記注冊而產生新的知識產權權利。因此,即使世界斯諾克協(xié)會以及sohu于2004年就首先注冊并且使用了爭議域名,注冊并使用域名并不能證明世界斯諾克協(xié)會以及投訴人在中國享有涉及本案相應名稱或標志的合法的民事權益。
根據解決辦法第八條的規(guī)定,投訴人的投訴必須同時滿足該條所規(guī)定的三個條件,投訴才應當得到支持。鑒于投訴人在中國不享有涉及本案相應名稱或標志的合法的民事權益,不能滿足解決辦法第八條第一款“被投訴的域名與投訴人享有民事權益的名稱或者標志相同,具有足以導致混淆的近似性”規(guī)定,故對于投訴人的投訴是否滿足第二、第三款有關規(guī)定之審查已無必要。所以,即使被投訴人對爭議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不享有合法權益,或者被投訴人存在惡意,投訴人的投訴也已無法得到支持。
。ǘ╆P于被投訴人權利或合法利益
鑒于本案投訴未能滿足解決辦法第八條第一款“被投訴的域名與投訴人享有民事權益的名稱或者標志相同,具有足以導致混淆的近似性”規(guī)定,故對于投訴人的投訴是否滿足第二款有關規(guī)定之審查已無必要。
。ㄈ╆P于惡意
鑒于本案投訴未能滿足解決辦法第八條第一款“被投訴的域名與投訴人享有民事權益的名稱或者標志相同,具有足以導致混淆的近似性”規(guī)定,故對于投訴人的投訴是否滿足第三款有關規(guī)定之審查已無必要。
根據上述分析,專家組認為,投訴人的投訴不符合解決辦法所規(guī)定的條件,不應予以支持。如果世界斯諾克協(xié)會認為其對爭議域名享有合法權益,則應作為投訴人并提供相應證據請求域名爭議解決中心將爭議域名進行轉移。
七、專家組裁決
基于上述事實和理由,本案專家組裁決:
駁回投訴人要求將爭議域名轉移給投訴人或世界斯諾克協(xié)會的投訴請求。
八、裁決結果
worldsnooker.com.cn
裁決編號 貿仲域裁字第(2006)0018
案件編號 CND-2006000005
域名數量 1
域名名稱 worldsnooker.com.cn
案件經辦人 崔新民
裁決提交人 王文英
本案專家 1.王文英
裁決日期 2006-4-14
公布日期 2006-4-17
一、雙方當事人信息
投訴人:北京雷霆萬鈞網絡科技有限責任公司(www.tom.com)
地 址:北京市東城區(qū)東長安街1號東方廣場寫字樓西三座八層
被投訴人:杭州三六五網絡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紹興路400號8層
二、域名及注冊商信息
爭議域名:worldsnooker.com.cn
注冊機構:廈門易名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三、案件程序
域名爭議解決中心于2006年1月26日收到投訴人向域名爭議解決中心提交的投訴書。域名爭議解決中心于2006年2月5日以電子郵件向投訴人傳送投訴書接收確認,確認收到投訴人的投訴書,告知域名爭議解決中心將根據解決辦法、程序規(guī)則和補充規(guī)則的規(guī)定對投訴書予以形式審查。同日,域名爭議解決中心向域名注冊機構廈門易名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發(fā)出請求協(xié)助函,請求提供爭議域名的有關注冊信息。域名爭議解決中心于2006年2月27日收到域名注冊機構關于域名“worldsnooker.com.cn”的注冊信息確認函,確認其提供了注冊服務;被投訴人為爭議域名注冊人;爭議域名現(xiàn)狀態(tài)為有效。
2006年2月28日,域名爭議解決中心按照域名注冊機構提供的郵箱地址以電子郵件向被投訴人傳送投訴書傳遞通知,轉去投訴人的投訴書。
2006年3月3日,域名爭議解決中心以電子郵件向投訴人傳送投訴書確認及送達通知,確認投訴書已經審查合格并送達被投訴人,本案程序于2006年3月3日正式開始。同日,域名爭議解決中心以郵政快遞及電子郵件向被投訴人發(fā)送/傳送程序開始通知,同時轉送業(yè)經審查合格的投訴書及所有附件材料,要求被投訴人于 2006年3月23日前提交答辯。域名爭議解決中心亦于同日以電子郵件將程序開始通知傳送給中國互聯(lián)網絡信息中心及爭議域名注冊機構。
2006年3月17日被投訴人致函域名爭議解決中心要求延長答辯期限。同日,域名爭議解決中心復函被投訴人,決定將其提交答辯的期限延長至2006年3月28日。
2006年3月28日,域名爭議解決中心收到被投訴人提交的答辯書。2006年3月29日,域名爭議解決中心向投訴人傳送答辯轉遞通知,轉去被投訴人的答辯書。
投訴人和被投訴人均選擇一人專家組審理本案。根據程序規(guī)則和補充規(guī)則的規(guī)定,本案應由域名爭議解決中心指定一名專家,成立獨任專家組進行審理。2006年3 月31日,域名爭議解決中心以電子郵件向域名爭議解決中心擬指定的專家候選人王文英女士傳送列為候選專家通知,請其確認是否接受指定作為本案專家審理案件,以及能否在當事人之間保持獨立公正。王文英女士于同日回復確認,同意接受指定,并保證案件審理的獨立性和公正性。
2006年3月31日,域名爭議解決中心以電子郵件向雙方當事人及上述擬定專家傳送專家指定通知,確定指定王文英女士為本案獨任專家,成立專家組,審理本案。同日,域名爭議解決中心將案件移交專家組。
根據程序規(guī)則的規(guī)定,專家組應于成立之日(2006年3月31日)起14日內即2006年4月14日前(含14 日)作出裁決。
四、基本事實
。ㄒ唬┩对V人
本案投訴人為北京雷霆萬鈞網絡科技有限責任公司(www.tom.com),其地址位于北京市東城區(qū)東長安街1號東方廣場寫字樓西三座八層。
(二)被投訴人
本案被投訴人為杭州三六五網絡有限公司,其地址為浙江省杭州市紹興路400號8層。
被投訴人于2005年9月12日在注冊服務機構廈門易名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注冊了本案爭議域名worldsnooker.com.cn.
五、當事人主張
。ㄒ唬┩对V人
“World Snooker”系世界斯諾克協(xié)會的商標,該標識已在英國等國家進行了注冊。此外,世界斯諾克協(xié)會還注冊了Worldsnooker.com、 Worldsnooker.net 、Worldsnooker.co.uk、WPBSA.co.uk、WPBSA.com、Worldsnooker.org等域名。該協(xié)會在上世紀90年代起即在中國開始推廣該項目,“world snooker”早已為國人所熟悉。
在2004年8月27日,由sohu網站初次注冊該域名作為世界斯諾克中文官方網站。2005年3月,經世界斯諾克協(xié)會授權指定,投訴人取代sohu網站承辦世界斯諾克中文官方網站,自此該域名被解析給投訴人 TOM網合法使用, TOM網于3月份建立世界斯諾克中文官方站,并一直在更新該網站(http://www.worldsnooker.com.cn)。
在2005年8月底至9月初這段時間,在sohu網與TOM網協(xié)商轉讓域名的過程中,被投訴人于2005年9月12日搶注該域名。
該網站已經報道了“2005斯諾克中國賽”、“2005年北愛爾蘭公開賽”等許多賽事,影響范圍廣大,但現(xiàn)在不得不將原網站內容鏡象到另一地址:http: //sports.tom.com/snooker/ .被投訴人的搶注行為直接損害了世界斯諾克中文官方站的聲譽,破壞了原有網站的正常業(yè)務活動。
投訴人TOM網在跟被投訴人取得聯(lián)系后,被投訴人向投訴人TOM網開價5000美圓(折合4萬元人民幣),方可轉讓該網站域名,完全是以出售獲得不正當利益為目的。(TOM網可提供相關電話錄音為證)
根據解決辦法第九條的規(guī)定,被投訴人對該域名的注冊具有惡意。
綜上所述,爭議域名與世界斯諾克協(xié)會知名商標“world snooker”并由投訴人一直使用的世界斯諾克中文官方站完全相同,被投訴人以出售該域名以獲取不正當利益為目的搶注 worldsnooker.com.cn域名的行為,已經嚴重侵犯了世界斯諾克協(xié)會及投訴人合法的權益。因此,投訴人請求域名爭議解決中心依據解決辦法和程序規(guī)則等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審理和裁決,將worldsnooker.com.cn中國域名裁決給投訴人或直接判還給世界斯諾克協(xié)會。
。ǘ┍煌对V人
投訴人對爭議域名的主體部分不享有合法在先民事權益。本案域名爭議中的在先民事權益,主要指在中國的注冊商標。投訴人聲稱世界斯諾克協(xié)會(英國)擁有在英國注冊的 “worldsnooker”商標,但并未提供商標注冊的證據,更未提供在中國注冊worldsnooker商標的證據;即使世界斯諾克協(xié)會(英國) 擁有“worldsnooker”商標,這種在其他國家注冊的商標,其權益不能自然延伸到中國境內,即使能延伸到中國境內,那也和投訴人沒有關系,因為投訴人被授權使用商標,并不代表投訴人擁有了商標權益。因此,投訴人對worldsnooker.com.cn域名的主體不擁有任何在先民事權益。
投訴人在附件中提供的“世界斯諾克協(xié)會出具的授權文件和相關證明”沒有按解決辦法第六條規(guī)定翻譯為中文,因此,為無效證據,也不能采納。
據此,投訴人對爭議域名的主體部分不享有合法的在先民事權益,請專家組據此駁回投訴。
被投訴人是合法注冊和使用爭議域名來開展業(yè)務,對域名的注冊和使用具有合法權益。根據《中國互聯(lián)網絡域名管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我國域名注冊服務遵循“先申請先注冊”原則。域名持有者未按規(guī)定繳納相關費用的,原域名服務機構應當注銷已注冊的域名。域名注銷后,任何人都可以合法注冊。
被投訴人對域名的注冊或者使用沒有惡意。被投訴人單位里有很多員工愛好斯諾克運動,爭議域名在投訴人投訴之前已經被初步建成一個非營利性網站。
被投訴人沒有解決辦法第九條所列舉的注冊或使用域名具有惡意的情形。投訴人認為被投訴人向投訴人開高價出售爭議域名,但沒有得到證據支持。盡管投訴書文檔之附件目錄說明中有“被投訴人索要高額費用的證據”,但經與域名爭議中心的電子郵件確認,投訴書中并沒有附有這項證據。事實上,被投訴人并沒有高價轉讓爭議域名的事實,也沒有其他惡意情形。
六、專家組意見
專家組依據解決辦法、程序規(guī)則及補充規(guī)則對本域名爭議進行審理裁決。
根據解決辦法第八條的規(guī)定,符合下列條件的投訴,應該得到專家組的支持:
。ㄒ唬┍煌对V的域名與投訴人享有民事權益的名稱或者標志相同,具有足以導致混淆的近似性;
。ǘ┍煌对V的域名持有人對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不享有合法權益;
。ㄈ┍煌对V的域名持有人對域名的注冊或者使用具有惡意。
投訴人應當證明以上各項條件同時具備。
解決辦法第九條規(guī)定,被投訴的域名持有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行為構成惡意注冊或者使用域名:
。ㄒ唬┳曰蛘呤茏層蛎菫榱顺鍪、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該域名,以獲取不正當利益;
(二)多次將他人享有合法權益的名稱或者標志注冊為自己的域名,以阻止他人以域名的形式在互聯(lián)網上使用其享有合法權益的名稱或者標志;
。ㄈ┳曰蛘呤茏層蛎菫榱藫p害投訴人的聲譽,破壞投訴人正常的業(yè)務活動,或者混淆與投訴人之間的區(qū)別,誤導公眾;
。ㄋ模┢渌麗阂獾那樾。
根據本案當事人提交的投訴書/答辯書及其所附證據材料,本案專家組意見如下:
。ㄒ唬╆P于完全相同或混淆性相似
專家組認為:根據解決辦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投訴人對其主張權利的名稱或者標志享有合法的民事權益,是其投訴能夠得到支持的一個基本前提。解決辦法第七條規(guī)定,投訴人和被投訴人應當對各自的主張承擔舉證責任。投訴人負有對爭議域名或其識別部分是否享有民事權益的舉證義務。專家組經與域名爭議解決中心秘書處核實,投訴人只提交了一份證據,文字為英文,其內容為World Snooker 授權 TOM-online Beijing, China注冊World Snooker在中國的、網址為www.worldsnooker.com.cn的官方網站。專家組認為本案投訴人所提供的證據不能證明其對爭議域名享有中國法律保護的權利的事實。根據投訴人提交的投訴書及其所附證據材料,專家組不能認定投訴人在中國享有涉及本案相應名稱或標志的合法的民事權益。
投訴人稱:“World Snooker”系世界斯諾克協(xié)會的商標,該標識已在英國等國家進行了注冊。此外,世界斯諾克協(xié)會還注冊了Worldsnooker.com、 Worldsnooker.net 、Worldsnooker.co.uk、WPBSA.co.uk、WPBSA.com、Worldsnooker.org等域名。對于投訴人的上述主張,專家組認為:首先,申請人沒有提供充分證據證明世界斯諾克協(xié)會對“World Snooker”享有受中國法律保護的在先民事權益,比如商標權或其他權益;其次,即使投訴人在本案中所主張權利的名稱或標志應屬于世界斯諾克協(xié)會,也理應由世界斯諾克協(xié)會出面主張權利,投訴人不是本案適格的投訴人;如果投訴人代世界斯諾克協(xié)會提起投訴,應獲得世界斯諾克協(xié)會的特別授權。
投訴人稱:在2004年8月27日,由sohu網站初次注冊爭議域名作為世界斯諾克中文官方網站。2005年3月,經世界斯諾克協(xié)會授權指定,投訴人取代 sohu網站承辦世界斯諾克中文官方網站,自此爭議域名被解析給投訴人合法使用。2005年8月底至9月初這段時間,在sohu網與投訴人協(xié)商轉讓域名的過程中,被投訴人于2005年9月12日搶注該域名。對此,專家組認為,中國現(xiàn)行法律并沒有關于保護“域名權”的規(guī)定,域名登記注冊程序只是對網絡地址標識的管理規(guī)范,根據中國現(xiàn)行法律并不因域名的登記注冊而產生新的知識產權權利。因此,即使世界斯諾克協(xié)會以及sohu于2004年就首先注冊并且使用了爭議域名,注冊并使用域名并不能證明世界斯諾克協(xié)會以及投訴人在中國享有涉及本案相應名稱或標志的合法的民事權益。
根據解決辦法第八條的規(guī)定,投訴人的投訴必須同時滿足該條所規(guī)定的三個條件,投訴才應當得到支持。鑒于投訴人在中國不享有涉及本案相應名稱或標志的合法的民事權益,不能滿足解決辦法第八條第一款“被投訴的域名與投訴人享有民事權益的名稱或者標志相同,具有足以導致混淆的近似性”規(guī)定,故對于投訴人的投訴是否滿足第二、第三款有關規(guī)定之審查已無必要。所以,即使被投訴人對爭議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不享有合法權益,或者被投訴人存在惡意,投訴人的投訴也已無法得到支持。
。ǘ╆P于被投訴人權利或合法利益
鑒于本案投訴未能滿足解決辦法第八條第一款“被投訴的域名與投訴人享有民事權益的名稱或者標志相同,具有足以導致混淆的近似性”規(guī)定,故對于投訴人的投訴是否滿足第二款有關規(guī)定之審查已無必要。
。ㄈ╆P于惡意
鑒于本案投訴未能滿足解決辦法第八條第一款“被投訴的域名與投訴人享有民事權益的名稱或者標志相同,具有足以導致混淆的近似性”規(guī)定,故對于投訴人的投訴是否滿足第三款有關規(guī)定之審查已無必要。
根據上述分析,專家組認為,投訴人的投訴不符合解決辦法所規(guī)定的條件,不應予以支持。如果世界斯諾克協(xié)會認為其對爭議域名享有合法權益,則應作為投訴人并提供相應證據請求域名爭議解決中心將爭議域名進行轉移。
七、專家組裁決
基于上述事實和理由,本案專家組裁決:
駁回投訴人要求將爭議域名轉移給投訴人或世界斯諾克協(xié)會的投訴請求。
八、裁決結果
worldsnooker.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