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目的
考察應試人員掌握土地權利、土地確權、爭議調處等方面專業(yè)知識和法律政策的程度以及運用土地權利理論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處理土地確權問題、解決土地糾紛的能力。
二、考試基本要求
(一)土地權利
1.掌握土地物權特征和原則,確定土地權利的狀態(tài)和效力,土地權利變動生效的要件。
2.熟悉我國地權制度的歷史變遷,以及各個時期土地確權政策的內容和作用。
(二)土地所有權
掌握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來源,國家土地所有權和集體土地所有權的主體、客體和內容。
考察應試人員掌握土地權利、土地確權、爭議調處等方面專業(yè)知識和法律政策的程度以及運用土地權利理論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處理土地確權問題、解決土地糾紛的能力。
二、考試基本要求
(一)土地權利
1.掌握土地物權特征和原則,確定土地權利的狀態(tài)和效力,土地權利變動生效的要件。
2.熟悉我國地權制度的歷史變遷,以及各個時期土地確權政策的內容和作用。
(二)土地所有權
掌握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來源,國家土地所有權和集體土地所有權的主體、客體和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