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篇一】2021年云南三支一扶考試公共基礎備考知識點匯總
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知多少:
考點一: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公民依法享有選舉國家權力機關代表和被選為國家權力機關代表的權利。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人民行使國家權力和參與管理國家事務的基礎,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是人民當家作主的表現。首先,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政治權利而不是政治自由。其次,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主體是公民,那么出現“人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表述有誤。
考點二: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條件
1.國籍條件: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那么沒有中國國籍的人非我國公民,不享有選舉權。華人和華裔不具有中國國籍沒有選舉權,但是華僑具有中國國籍選舉權。
2.年齡條件:必須年滿18周歲。那么未滿18周歲的公民沒有選舉權。
3.政治權利條件:必須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如果只是犯罪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還會有選舉權,比如張三在服刑期間未剝奪政治權利還能進行選舉。
根據刑法第56條和第57條的規(guī)定,附加適用剝奪政治權利的對象主要是以下三種犯罪分子: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投毒、搶劫等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犯罪分子;被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應當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需要注意精神病患者有選舉權。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選舉權利的,經選舉委員會確認,不列入選民名單。
考點三:我國選舉權的原則
1.普遍性:凡是年滿18周歲且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中國公民都有選舉權。
2.平等性:每個選民在每次選舉中只能在一個地方享有一個投票權,不承認也不允許任何選民因民族、種族、職業(yè)、財產狀況、家庭出身、居住期限的不同而在選舉中享有特權,更不允許非法限制或者歧視任何選民對選舉權的行使。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則在選舉制度中的具體體現。
3.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并用:我國選舉法規(guī)定,不設區(qū)的市、市轄區(qū)、縣、自治縣、鄉(xiāng)、民族鄉(xiāng)、鎮(zhèn)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由選民直接選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設區(qū)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由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選出。
4.秘密投票(無記名投票):該原則與記名投票或以起立、舉手、鼓掌等公開表示自己意愿的方法相對立,是指選民不署自己的姓名,親自書寫選票并投入密封票箱的一種投票方法。
【篇二】2021年云南三支一扶考試公共基礎備考知識點匯總
市場失靈相關考點:
一、市場失靈的含義
市場經濟,或稱市場取向的經濟,是指由市場進行資源調配的商品經濟。當前,在市場經濟這一條件下,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著決定性作用。因此,如果當通過市場配置資源不能實現資源的配置的情況出現,我們就認為這一情況屬于市場失靈。
二、導致市場失靈的主要原因
導致市場失靈的原因包括壟斷、外部性、公共物品和信息不對稱等因素。
1.壟斷
壟斷指一個行業(yè)里有且只有一家公司(或賣方)交易產品或者服務。壟斷行為是指:排除、限制競爭以及可能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
自由競爭條件下的規(guī)模經濟和政府特許是壟斷形成的兩個主要原因。此外,資源的獨占性如優(yōu)越的地理位置、稀缺的礦產資源等也可能導致壟斷現象的出現。
壟斷產生壟斷價格,導致低效率,損失經濟福利,而且,為獲得與維持壟斷地位,壟斷企業(yè)將進行非法的“尋租”活動,導致經濟福利進一步減小。
2.外部性
外部性又稱為外部經濟,指一個人或一群人的行動和決策使另一個人或一群人受損或受益的情況,即社會成員(包括組織和個人)從事經濟活動時其成本與后果不完全由該行為人承擔。外部性分為正外部性和負外部性。正外部性是某個經濟行為個體的活動使他人或社會受益,而受益者無須花費代價,負外部性是某個經濟行為個體的活動使他人或社會受損,而造成負外部性的人卻沒有為此承擔成本。
3.公共物品
公共物品是“私人物品”的對稱。不能由私營部門通過市場提供而必須由公共部門以非市場方式提供的物品或勞務。公共物品具有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非競爭性是指某人對公共物品的消費并不會影響其對其他人的供應,即在給定的生產水平下,為另一個消費者提供這一物品所帶來的邊際成本為零。非排他性指某人在消費一種公共物品時,不能排除其他人消費這一物品,或者排除的成本很高。
4.信息不對稱
信息不對稱指在社會政治、經濟等活動中,一些成員擁有其他成員無法擁有的信息,由此造成信息的不對稱。在市場經濟活動中,各類人員對有關信息的了解是有差異的:掌握信息比較充分的人員,往往處于比較有利的地位,而信息貧乏的人員,則處于比較不利的地位。不對稱信息可能導致諸如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