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jù)《甘肅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公告》有關規(guī)定,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需進行體能測評,F(xiàn)將體能測評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測評對象
參加人民警察職位面試的24名考生全部進行體能測評(名單附后),考生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體能測評。
二、時間地點
2021年5月25日(星期二)上午9:00前,在張掖育才中學操場報到并參加體能測評。
三、項目標準
按照人社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執(zhí)行。(體能測評標準詳見http://zydj.zhangye.gov.cn/tzgg/202105/t20210517_638300.html)
測評中,縱跳摸高不超過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過2次,考生有1次測評達標的,即視為該項目測評合格,考生在測評前可試跑一次;1000米(800米)只測評1次。
上述3個項目,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
四、注意事項
(一)參加體能測評考生自備運動衣、運動鞋參加測評,所攜帶的手機等一切隨身物品在考點統(tǒng)一寄存。
(二)體能測評期間實行封閉管理?忌鷳獓栏褡袷伢w能測評紀律,接受工作人員的統(tǒng)一管理,不準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測評場地,不得以任何方式與外界聯(lián)系,違者取消測評資格。
(三)2021年5月25日上午9:30時以后(遲到超過30分鐘),考生不得進入考場,按缺考處理。逾期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參加體能測評資格。
(四)體能測評不安排復測、補測,考生也不得在測評時以身體不適為由提出緩測。
(五)參加體能測評人員要聽從指揮、服從管理,嚴格按照規(guī)定程序參加體能測評。
(六)體能測評結束以后,當場公布體能測評成績。
聯(lián)系電話:0936-8218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