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考試對象
市區(qū)2021屆初中畢業(yè)生和2021年在市區(qū)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yè)學校、五年制高職院校的應、往屆初中畢業(yè)生均須參加初中學業(yè)水平體育與健康學科考試(以下簡稱“體育考試”)。
二、考試時間
2021年市區(qū)體育考試由市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市教育考試院具體實施?荚嚂r間原則上4月底前完成,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將綜合疫情防控情況及天氣等因素確定后另行通知。
合肥市第三十五中學西藏班體育考試依據西藏自治區(qū)教育廳相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考務工作由市教育考試院組織實施。
三、考試項目
體育考試有9個選考項目,分別為:A.50米跑;B.坐位體前屈;C.立定跳遠;D.引體向上(男)/1分鐘仰臥起坐(女);E.擲實心球;F.跳繩;G.籃球運球;H.足球折線運球;N.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忌毴芜x其中2項,選定項目后不得更改,選考項目填報時間另行通知(各項目考試規(guī)則見附件1)。
四、考試分值
體育考試總分值60分,每個選考項目各30分,計入考生2021年中考總分。各項目測試時以0分為起點。
體育考試成績設4個等級:60-54分為A等級,53-48分為B等級,47-42分為C等級,41分及以下為D等級,作為初中畢業(yè)生綜合素質評價中“運動與健康”實證材料之一。
五、評分標準
依據《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教育部《學生足球運動技能等級評定標準(試行)》及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2007年頒布施行的《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中初中三年級相關項目的評分標準等,制定《合肥市市區(qū)2021年初中學業(yè)水平體育與健康學科考試評分標準》(見附件2)。
六、免考與緩考
。ㄒ唬┟饪
1.因肢殘喪失全部運動能力的考生,可申請免考。獲準免考的學生,體育考試成績按總分值的100%計入中考總分。
2.因傷、病長期免修體育課,但未喪失運動能力的學生,可申請全部項目免考或單一項目免考。獲準免考的學生,免考項目按照該項目分值的60%計分,參加考試項目以實際成績計分。
考生獲準免考后,其免考申請表、免考證明材料及審核材料須存入學生檔案。
(二)緩考
因傷、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暫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考生,可申請緩考,由市教育局集中組織緩考,緩考于體育考試后2周左右進行,考生不得改變選考項目。不得申請單項緩考。緩考期間,仍不能參加考試的考生,須辦理免考手續(xù),其體育考試成績按總分值的60%計入中考總分。